射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
射疫应指交发〔2020〕8号
关于我市乡镇客运站复工复运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四川射洪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遂宁市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九条措施》(遂疫应指发〔2020〕14号)和市应急指挥部《关于分类有序恢复道路水路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复耕的通知》(射疫应指〔2020〕1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群众出行保障工作,现将我市乡镇客运站(下称客运站)复工复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客运站要在属地镇政府指导下,在健全安全制度和旅客乘车登记制度、完善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到人后,由属地镇政府向市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申请客运站复工复运,经市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与属地镇政府联合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运。
二、客运站复工复运后,经营该区域的农村客运(含镇、村间客运,除广兴镇、复兴镇外)企业,根据客流状况,严格落实对场站、车辆进行清洁、消毒、张贴警示标语以及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教育等措施后,可分批恢复营运。
三、疫情防控期间,在辖区镇开行的市际客运班车实行分区域归站管理。复兴、金家、潼射区域的市际客运班车纳入金华车站管理;沱牌、太乙区域的市际客运班车纳入沱牌客运站管理;河东区域的市际客运班车纳入射洪客运站管理。归站管理的车辆在始发站报班后须查验旅客健康证明、实名登记载客,再到归属站查验,对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合格后发车。返程班次同样归站管理。所有客运车辆严禁站外上下客,各站规范做好旅客登记。
四、每日由市运管所、属地镇政府各派1名工作人员、属地卫生医疗机构派2名医务人员到金华车站、沱牌客运站督促指导开展客运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
五、各客运站自备疫情防控基本物资,确有短缺的由市运管所统计汇总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协调解决。
附件: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疫情防控措施工作指南
射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代章)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