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婴儿安全岛”23日中午收到一名夭折女婴,经查是因患先天畸形且难以治愈,其父母经商议后决定将其遗弃
羊城晚报讯 记者唐珩,通讯员天讯、龚宣报道:24日晚,广州市天河警方通报称,23日中午将婴儿丢弃在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婴儿安全岛”门口的男子已被刑拘,他是孩子的父亲。
23日12时50分许,警方接到相关报警后前往现场,在一个红色环保袋内发现一名弃婴。随后,福利院医务人员对婴儿进行检查,发现这名女婴已经没有心跳。120医务人员到场后,确认已经死亡。经法医现场勘查,初步鉴定排除机械性暴力死亡。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后发现,当日中午12时许,一男一女两名乘客携上述环保袋在白云区某医院附近搭乘一辆出租车前往案发现场,抵达后,男乘客下车将装有婴儿的环保袋置“婴儿安全岛”门口,随即乘该车离开。
24日17时许,广州天河警方在白云区某医院产科病房查获涉案男乘客陈某(男,33岁,广东汕头人)。经审查,陈某承认弃婴系其与妻子婚生第一胎。22日女婴出生后,被医院诊断为新生儿先天性畸形,并患有严重疾病,需要花费高额医疗费用维持生命,且难以治愈。由于无法承担高额医疗费用,经与妻子和岳母商量,23日12时许,陈某为女儿办理出院手续,后与岳母一起搭乘出租车将女婴遗弃于上述案发现场。目前,陈某已被刑拘,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广州“婴儿安全岛”遭遇抛弃死婴事件,引发热烈讨论——
别让“安全岛” 变成“弃婴岛”
广州“婴儿安全岛”护工在照料初生的弃婴 羊城晚报记者 宋金峪 摄
羊城晚报记者 丰西西
通讯员 穗民宣
23日中午,一名出生仅一天的孩子被遗弃在广州“婴儿安全岛”,随后被证实已经夭折。24日晚,遗弃婴儿的男子被警方刑拘——是孩子的生父。尽管事件遭到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负责人强烈谴责,但仍引起人们对开设“婴儿安全岛”的热烈讨论。
1 事件回放
光天化日之下弃婴
保安记下涉事车牌
23日12时40分许,值班室的保安小李(化名)从监控录像中看到了涉事的士,起初以为是办事人员,但车子围着安全岛绕了一圈后停了下来。随后便出现男子弃婴那一幕。小李警觉起来,飞奔至“安全岛”门口,发现是个孩子,但不哭不闹,似乎正“沉睡”。此时,涉事车辆已驶出大门,追不上了,小李连忙将车牌记了下来。
由于不在“婴儿安全岛”的开放时间内(晚上7时至早上7时),小李拨打110报警并通知120急救中心。警察和医护人员赶到后,现场证实婴儿出生仅数日,被弃前已经死亡。
“太出乎意料了,这并不符合我们设置‘婴儿安全岛’的初衷。”谈及事件时,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相关负责人十分痛心。他表示,开设“安全岛”是为保护弃婴生命权益,不应成为个别不负责任父母或监护人遗弃婴儿的借口和渠道。“尤其是白天来扔孩子,这在‘安全岛’开设以来非常少见。”
这位负责人表示,遗弃婴儿是严重违法行为,负有刑事责任。广州市福利院将配合警方依法严厉查处。同时,福利院正在考虑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婴儿安全岛”的监管。
2 存废之争
“安全岛”利弊引发争议,有专家认为——
“安全岛”只是保护弃婴的第一步
自今年1月28日启用以来,设立在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的“婴儿安全岛”便新闻不断:启用首夜接收一名弃婴;10天接收33名弃婴;不足一月接收过百名弃婴;如今更出抛弃死婴事件,是否应该设立“婴儿安全岛”的争议再次热烈起来。
弃一岁以上幼儿涉违法
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设立“安全岛”初期,对“婴儿”的界定是有限制的。“‘婴儿安全岛’的第一要素是婴儿。”他表示,从广义上来说,婴儿是指不满一岁的小孩,这应是“婴儿安全岛”的接收对象。今后,福利院将对试图遗弃明显大于一岁孩子的人员进行劝离,对涉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婴儿的行为进行劝阻,对执意遗弃婴儿的行为将及时报警并向警方提交相关证据和线索。
“‘安全岛’启动以来,也有人将五六岁的孩子送进来,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做法,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对家庭已经有了感情,被遗弃的伤害可能会伴随他们一生。”上述负责人说,希望有遗弃婴儿想法的父母不要做这种违法、违背道德伦理、严重伤害孩子的事。
“现在,有舆论将‘婴儿安全岛’称为‘弃婴岛’,这是误读。”上述负责人称,设立“婴儿安全岛”是为了保护弃婴的生命安全,不是鼓励弃婴。同时,设立“婴儿安全岛”是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和具体指导下进行的,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试点建设“婴儿安全岛”,还有18个省区市正在积极筹建。
该不该设婴儿安全岛;是否存在法律与伦理上的冲突;是否从某种程度上“鼓励弃婴”,为何广州的弃婴数量要比其他城市多……带着这些问题,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多名法律学、伦理学方面的专家,直面争议中的“婴儿安全岛”。
“安全岛”存废有两难
“设立‘婴儿安全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恰当。”中山大学法律系教授鲁英认为,虽然在法律上来说,遗弃婴儿是违法的,但在现实社会中,很多父母由于种种原因将孩子抛弃,却最多只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设立‘婴儿安全岛’可能会让一些人认为,养不起这个孩子了,就放到‘安全岛’去,至少福利院会收留。”她建议,“婴儿安全岛”内应该设置摄像头,或是有专门的值班人员,还应在“安全岛”外张贴有关遗弃婴儿的法律条文作为警示。
伦理学专家吴灿新则表示:“‘婴儿安全岛’有‘两难’:没有‘安全岛’,也会有弃婴,可能还得不到照顾;有了‘安全岛’,可能会让一些本来犹豫的人坚定弃婴的决心。但从道义上来说,设立‘婴儿安全岛’利大于弊。”
有媒体称,广州“婴儿安全岛”启用以来,一个月内接收弃婴数量堪比石家庄“安全岛”两年的数目。对此,吴灿新表示,这种对比并不合理。“不论是经济发展程度、人口基数还是人口结构,石家庄和广州都差别很大。”
“安全岛”只是应急措施
“‘安全岛’为被弃婴儿提供了基本的保障,但这仅仅是国家保护弃婴的第一步,是在儿童福利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为保护孩子生命权的应急举措,尚需多层次、多方位和综合性配套机制支持。”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曾表示。
她同时呼吁,进一步研究国外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立儿童监护监督干预机制和国家监护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弃婴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
据悉,民政部正在探索建立儿童家庭支持福利制度,对困境儿童实行分类保障,建立新生儿营养补贴、贫困家庭子女津贴、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和家庭护理补贴、收养残疾儿童津贴等儿童福利制度。通过发放补贴津贴、减免税收等方式,加大政府对困境儿童和家庭的支持扶助力度,预防家庭因无力治疗、照顾病残儿童或因贫困将孩子遗弃。
■律师
“婴儿岛”与现行法律矛盾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的朱永平律师,他认为事件背后透露出法律的不完善。
首先,现行法律是没有对遗弃尸体这一行为有专门的处罚,只有构成了侮辱的行为才有对应的“侮辱尸体罪”。当然,处理尸体的正确程序应该是先报120,让医护人员确定再交由殡仪馆处理。
“我国法律里有遗弃罪,设‘婴儿安全岛’是与法律矛盾的。”朱永平介绍,目前遗弃行为是根据轻重程度而按照治安处罚法和刑法进行定罪处罚。他提出了“阳光底下的遗弃”,并指出关于遗弃行为的主体构成比较复杂,所以需要最高法院对法律条文进行细化。
“‘婴儿岛’有其正面之处,彰显人道主义。”朱永平肯定了设“婴儿安全岛”的进步性。但同时,他认为“由于我们法律对有义务而拒绝抚养的行为有处罚,所以与‘婴儿岛’形成一对矛盾。”他担心在目前环境下,“婴儿安全岛”容易变相鼓励弃婴行为,“所以国家急需对相关行为进行划分”。
市福利院:遗弃婴儿属严重违法行为
昨日,广州市社会福利院负责人指出,遗弃婴儿属严重违法行为。
据介绍,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市福利院将对涉嫌遗弃婴儿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涉嫌有组织遗弃婴儿的行为及时报警,并积极提供监控视频及其他相关线索配合警方依法严厉查处。
措施
对执意遗弃者报警
市福利院负责人强调,设立“婴儿安全岛”是保护弃婴生命权益的重要举措,不应成为个别不负责任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婴儿的借口和渠道。值得注意的是,“婴儿”广义上是指不满一岁的小孩,“婴儿岛”接收的应是不满一岁的婴儿。
但目前“婴儿岛”却面临被动接收“大龄婴儿”的烦恼。市民政局此前通报,截至2月7日婴儿安全岛共收到弃婴33名。这33名弃婴中,最小2天大,最大的5岁。他们全都患有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疾病。 市福利院计划出台有关措施,如:将对试图遗弃明显大于一岁的小孩的人员进行劝离;对涉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婴儿的行为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执意遗弃婴儿的行为及时报警并向警方提交相关追查证据和线索,等等。
焦点
“婴儿岛”是去是留
广州首个“婴儿安全岛”自1月28日启动以来,因日益暴增的弃婴数据而引发社会多方“口水战”。有观点认为,国内的“婴儿岛”并未达到预期的良好愿望,实质纵容了一些狠心父母的弃婴行为,应该取消试点。
昨日的通报中,市福利院负责人表示,设立“婴儿安全岛”是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和具体指导下进行的。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试点建设婴儿安全岛。
至于广州市的“婴儿安全岛”是否继续办下去?该负责人指出,它将在试点运作一段时间后,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进行试点总结和成效评估,并根据总结和评估的结果确定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呼吁
不要再称“弃婴岛”
市福利院负责人呼吁,弃婴是最弱小、最困难无助的群体,每个孩子都渴望家庭,患病孩子更加渴望家庭的呵护,其他任何机构都不能代替父母的爱、家庭的温暖,希望有遗弃婴儿想法的父母不要做这种违法、违背道德伦理、严重伤害孩子的事,为人父母都应该勇于面对并承担做父母的义务和责任。
对于媒体在报道“婴儿安全岛”时使用“弃婴岛”的提法,该负责人希望能使用“婴儿安全岛”这一规范表述,因为若使用“弃婴岛”,可能会误导民众。
■统筹:新快报记者 陈海生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应华 李海强 陈海生 李国辉 通讯员 穗民宣 天讯 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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