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街头惊现“打鸟男”
12月16日下午3时,正在滁州街头巡逻的特警二中队民警,接到市民举报称在清流路人民银行门口一名男子正用弹弓打树上的小鸟。接到报警后,民警到达人民银行门口后,很快发现那名穿着黑衣的男子。只见他不时东张西望,手中抓握着一样东西缩在袖子里,站在路边的香樟树下朝上张望。
看到警车过来,“黑衣人”似乎想走。为稳妥抓个现行,民警决定驱车从其旁边绕过去,让他误认为民警只是“路过”,然后再杀个“回马枪”。果然,黑衣男子见警车呼啸而过,又专心致志寻起了猎物。这时,迂回到男子身后的两位民警伸出手,将打鸟人牢牢抓住。
黑衣男子打鸟“弹无虚发”
在现场,民警从男子的黑腰包里搜出六只被打死的黑鸟,另有弹弓一把,弹丸一腰包。面对这诸多证据,男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至于打鸟的原因,男子竟称:“听说野鸟味道不错,准备打几只回去烧着尝尝。”
随后,民警了解到,该男子姓金,滁州人,从事厨师职业。据一名目击打鸟的老大娘称,该男子弹弓绝技十分了得,几乎没有打空过。对于自己“弹无虚发”的绝技,该男子自豪地告诉民警:“我技术是好,想打哪就打哪,技术是从小练就的!”
然而直到这时,该男子竟然还不知打鸟已经触犯法律。
黑鸟为省“三有”保护动物
民警现场看到,六只被打死的黑鸟体型只比鸽子小一点。为了确定黑鸟“身份”,民警将死鸟送往林业派出所进行鉴别,然而林业派出所民警一时也说不出这是什么鸟。随后,林业派出所将死鸟的照片发往合肥,请专家鉴别。
近日,记者从滁州市公安局琅琊森林派出所获悉,6只被捕杀的黑鸟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名叫“乌鸫”,为我省“三有”保护动物(安徽省“三有”保护动物,即“有益、有经济价值、有科研价值”的野生动物)。民警说,金某“在禁猎区使用禁猎工具,违法猎捕野生动物”,已经触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
目前,警方正进一步调查处理此事。
本报记者 向贤峰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