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小时候
是不是最爱吃
香香辣辣的辣条
放学时总要买上一包
就连射洪某个偷车贼
被抓时还“沉迷”辣条
无法自拔
近日上午11时许
张某(化名)将刚盗窃来的自行车
以50元的价格卖掉后
转身就为自己购买了最爱吃的辣条
从超市出来后
张某吃着辣条哼着歌
与此同时
张某也慢慢走进了
特警黑鹰便衣组布下的“天罗地网”
等待张某进入布控圈后
特警一举将其“扑倒”
辣条被张某一脸迷茫的
“抛弃”到了一边
经过审问核实
张某对自己的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成功追回被盗自行车4辆
目前
张某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公安提醒
好逸恶劳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脚踏实地方能安心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切记!
勿伸手,伸手必被抓!
(平安射洪 全媒体记者 黄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