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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遂宁多地发布重要通告

时间:2022/9/21 9:30:53 点击:546

9月20日

遂宁市船山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发布通告

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

辖区范围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实行居家办公

遂宁市船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1号)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经遂宁市船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全面加强船山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船山区辖区所有人员按照“应检必检、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一人”的要求,完成全员核酸检测。请市民密切关注辖区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认真落实一米线、戴口罩等要求,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中高风险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核酸检测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船山区辖区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城市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全体居民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向村委会报备。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采购时间不超过2小时;居民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措施。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村(社区)同意可以出入本村或小区。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市民非必要不离开大船山区域;确有特殊需要,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离开,并在交通卡口主动接受查验。

三、船山区辖区范围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由区应急指挥部统筹安排必要力量到街道(乡镇),参与社区(村)疫情防控和管理服务工作,其余人员居家办公。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敬老院、福利机构、公安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来访、入院、志愿服务等活动。各类空间密闭娱乐场所和公共文体活动场所按照遂宁市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21号)执行。

四、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人员,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人员外,其余企业人员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取消堂食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上述保障基本运行企业(单位)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当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暂停农村坝坝宴等群体性宴席。

五、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大船山区域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来(返)遂驾乘人员必须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六、保障防疫工作需要的救护车、公务用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快递车辆、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用车等凭通行证通行,公交车、网约车、城乡客运、县际客运班线等一律暂停运营。出租车不停运,司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市民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车;私家车暂停上路行驶。

七、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立专门队伍,及时服务保障市民需求,特别是要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

八、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各乡镇(街道)要立即组建机动巡逻队,对辖区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做到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

九、严禁在全面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凡不配合、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阻碍疫情防控公务,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村(社区)报备,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辖区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凡是不按规定报备、就诊而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本通告自9月20日18时起执行,暂定实施3天(9月20日18时至9月23日18时),后续如有变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通告。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广大市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敬请大家理解、支持、配合。市民群众如有需要,请致电遂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特此通告。

遂宁市船山区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20日

9月20日

遂宁经开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发布通告

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

辖区范围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实行居家办公

↓↓

遂宁经开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3号)

根据遂宁经开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经遂宁经开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全面加强遂宁经开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遂宁经开区辖区所有人员按照“应检必检、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一人”的要求,完成全员核酸检测。请市民密切关注辖区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认真落实一米线、戴口罩等要求,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中高风险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核酸检测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遂宁经开区辖区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城市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全体居民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向村委会报备。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采购时间不超过2小时;居民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措施。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村(社区)同意可以出入本村或小区。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市民非必要不离开大船山区域;确有特殊需要,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离开,并在交通卡口主动接受查验。

三、遂宁经开区辖区范围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由区应急指挥部统筹安排必要力量到街道(乡镇),参与社区(村)疫情防控和管理服务工作,其余人员居家办公。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敬老院、福利机构、公安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来访、入院、志愿服务等活动。各类空间密闭娱乐场所和公共文体活动场所按照遂宁市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21号)执行。

四、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人员,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人员外,其余企业人员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取消堂食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上述保障基本运行企业(单位)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当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暂停农村坝坝宴等群体性宴席。

五、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大船山区域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来(返)遂驾乘人员必须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六、保障防疫工作需要的救护车、公务用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快递车辆、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用车等凭通行证通行,公交车、网约车、城乡客运、县际客运班线等一律暂停运营。出租车不停运,司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市民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车;私家车暂停上路行驶。

七、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立专门队伍,及时服务保障市民需求,特别是要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

八、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各乡镇(街道)要立即组建机动巡逻队,对辖区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做到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

九、严禁在全面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凡不配合、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阻碍疫情防控公务,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村(社区)报备,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辖区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凡是不按规定报备、就诊而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本通告自9月20日18时起执行,暂定实施3天(9月20日18时至9月23日18时),后续如有变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通告。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广大市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敬请大家理解、支持、配合。市民群众如有需要,请致电遂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特此通告。

遂宁经开区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20日

9月20日

遂宁市河东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发布通告

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

辖区范围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实行居家办公

↓↓

遂宁市河东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3号)

根据市河东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经遂宁市河东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全面加强市河东新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河东新区辖区所有人员按照“应检必检、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一人”的要求,完成全员核酸检测。请市民密切关注辖区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街道(管理办)、村(社区)的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认真落实一米线、戴口罩等要求,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中高风险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核酸检测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市河东新区辖区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城市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全体居民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向村委会报备。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采购时间不超过2小时;居民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措施。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村(社区)同意可以出入本村或小区。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市民非必要不离开大船山区域;确有特殊需要,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离开,并在交通卡口主动接受查验。

三、市河东新区辖区范围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由区应急指挥部统筹安排必要力量到街道(乡镇),参与社区(村)疫情防控和管理服务工作,其余人员居家办公。所有大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敬老院、福利机构、公安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来访、入院、志愿服务等活动。各类空间密闭娱乐场所和公共文体活动场所按照遂宁市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21号)执行。

四、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人员,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人员外,其余企业人员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取消堂食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上述保障基本运行企业(单位)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当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暂停农村坝坝宴等群体性宴席。

五、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大船山区域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来(返)遂驾乘人员必须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六、保障防疫工作需要的救护车、公务用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快递车辆、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用车等凭通行证通行,公交车、网约车、城乡客运、县际客运班线等一律暂停运营。出租车不停运,司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市民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车;私家车暂停上路行驶。

七、各街道(管理办)和村(社区)建立专门队伍,及时服务保障市民需求,特别是要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

八、各街道(管理办)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各街道(管理办)要立即组建机动巡逻队,对辖区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做到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

九、严禁在全面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凡不配合、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阻碍疫情防控公务,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村(社区)报备,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辖区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凡是不按规定报备、就诊而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本通告自9月20日18时起执行,暂定实施3天(9月20日18时至9月23日18时),后续如有变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通告。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广大市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敬请大家理解、支持、配合。市民群众如有需要,请致电遂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特此通告。

遂宁市河东新区应对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20日

9月20日

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发布通告

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

辖区范围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实行居家办公

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5号)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经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全面加强遂宁高新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遂宁高新区辖区所有人员按照“应检必检、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一人”的要求,完成全员核酸检测。请市民密切关注辖区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认真落实一米线、戴口罩等要求,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中高风险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核酸检测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遂宁高新区辖区暂停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城市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全体居民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向村委会报备。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采购时间不超过2小时;居民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措施。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村(社区)同意可以出入本村或小区。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市民非必要不离开大船山区域;确有特殊需要,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离开,并在交通卡口主动接受查验。

三、遂宁高新区辖区范围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由区应急指挥部统筹安排必要力量到街道(乡镇),参与社区(村)疫情防控和管理服务工作,其余人员居家办公。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敬老院、福利机构、公安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来访、入院、志愿服务等活动。各类空间密闭娱乐场所和公共文体活动场所按照遂宁市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21号)执行。

四、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人员,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人员外,其余企业人员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取消堂食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上述保障基本运行企业(单位)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当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暂停农村坝坝宴等群体性宴席。

五、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大船山区域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来(返)遂驾乘人员必须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六、保障防疫工作需要的救护车、公务用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快递车辆、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用车等凭通行证通行,公交车、网约车、城乡客运、县际客运班线等一律暂停运营。出租车不停运,司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市民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车;私家车暂停上路行驶。

七、各镇(街道)和村(社区)建立专门队伍,及时服务保障市民需求,特别是要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

八、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各乡镇(街道)要立即组建机动巡逻队,对辖区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做到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

九、严禁在全面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凡不配合、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阻碍疫情防控公务,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村(社区)报备,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辖区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凡是不按规定报备、就诊而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本通告自9月20日18时起执行,暂定实施3天(9月20日18时至9月23日18时),后续如有变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通告。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广大市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敬请大家理解、支持、配合。市民群众如有需要,请致电遂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特此通告。

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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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详 来源:遂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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