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
的通知
川疫指发〔2021〕2号
各市(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8日
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第一版)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指导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强化疫情防控指挥调度。各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送调度情况,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部协调联动的高效指挥体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逐一、坚决、彻底整改到位。
二、落实“五有一网格”措施。各社会单位、企业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的“五有”要求。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入户上门,做好假期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
三、严格疫情多点监测。按照四川省新冠肺炎监测技术方案及重点人群、特定环境核酸检测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查。发热门诊患者6小时完成检测、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检测阴性才可入院,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监管场所新入监人员24小时完成检测,进口冷链食品、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海关和口岸、国际航空等5类高风险从业人群每周全员检测,疾控机构流调采样检测人员、监管场所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每月全员检测,农贸(集贸、海鲜)市场、外卖、邮政快递从业人员每周抽样检测,学校托幼机构师生每月抽样检测。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每批次全覆盖核酸检测,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相关场所环境每周抽样检测。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时,按规定登记上报。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扩大检测范围。
四、做好人员流动管理服务。春节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带头在川过节,出省须向单位报告并经同意,可实行弹性休假。务工返乡人员、学生实行错峰返乡返岗返校,提倡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工作所在地过年,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按照属地、行业、单位管理等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前7天内核酸检测要求。
五、严控聚集性活动。暂停马拉松、营业性演出等人员密集聚集型活动。严格控制体育赛事、展览展销、非营业性演出,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数量及规模,尽量召开线上或视频会议,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慰问、联欢,50人以上的由组织(或承办)单位制定防控方案,承担防疫主体责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助指导防疫保障。严格控制庙会、灯会、庆典等群众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须报经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同意,做好人群流量管控、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景点景区、剧院影院、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按75%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控制流量。提倡家庭私人聚会不超过10人,不办坝坝宴。
六、严防疫情输入。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14+7+7”隔离要求。省外口岸入境人员在首站执行完14天集中隔离后,入(返)川时必须严格落实后续“7+7”管理要求(7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再7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川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至少2次核酸检测;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入(返)川,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立即在首站地实行全闭环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自由流动。对其他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入(返)川人员,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可自由通行,严禁擅自采取集中隔离管控、劝返等措施。
七、突出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落实飞机、列车、长途汽车、水路客运实名购票、对号入座,严格控制列车超员率。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实施进站人员体温检测、扫码查验,鼓励提供手消毒剂。机场、车站、码头等要设置留观站。对工作人员及乘客接触的区域及设施设备每日至少消毒1次,若出现发热人员,立即进行消毒。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机每日健康监测,上岗前和下班后分别开展体温监测,身体不适的应及时就诊,上岗期间应佩戴口罩。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后,要加大消毒频次,延长室内通风时间、降低载客率,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降低客运班线航线。
八、加大冷链物流监管力度。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输入风险评估,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实施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持续改进仓库、市场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条件,落实消毒、监测、通风等措施。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与进口冷链承运单位,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不得生产经营和承运无法提供“两证明一报告一信息”(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和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及时排查存在风险的冷链食品批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在入川交通要道设点严查。
九、推进新冠疫苗应急接种。按照属地原则,分步推进重点人群“应种尽种”,优先接种口岸防控和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压茬重点接种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出国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和社会运行保障人员,在完成上述人群接种基础上,加强高风险岗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风险行业部门人员、民生保障相关人员疫苗接种。按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老人、学生等人群疫苗接种。
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公共场所、交通运输、餐饮行业和居民小区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公共厕所每日消毒。开展农村地区冬春疫情防控“百日大宣传行动”和村庄清洁“百日行动”。持续开展“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不握手、用公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不随意丢弃废弃口罩,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用酒精对其包装进行消毒。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
十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持续抓好口岸管控,打击非法出入境和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严格做好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及疫苗研发、生产、运输、接种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全力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置有关涉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