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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射洪县2019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须知(附划片招生示意图)

时间:2019/6/11 10:59:04 点击:3788


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均须报名入学接受和完成义务教育。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就近、免试”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政策,保障每个适龄儿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校学位。

    (四)“严格控制班额”原则。新招一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54人以内。


招生对象


(一)学区适龄儿童,分三类:

1.正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证均在招生范围内。

2.房产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购有住房并实际入住;或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无住房,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有住房,三代同户籍且实际同居住。

3.户籍户: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城区,实际租住在招生范围内。

(二)特殊优待人员子女:招商引资人员、现役军人、港澳台同胞、援藏干部、烈士、“遂州英才卡”持有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人才的子女。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在县城区创业、就业、经商、务工时间满1年及以上,同其子女实际租住在招生范围内。


招生范围



招生登记


(一)准备资料。按照如下所列项目备齐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学区适龄儿童:

A.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B.房屋所有权人(房主)身份证;

C.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下同)。房产证正在办理的,提供购房网签合同及购房款票据(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前或交房时间为2020年9月底前);拆迁安置户提供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拆迁、安置协议的原件和原房产、户籍证明材料;三代同户籍且实际同祖辈居住的,还需提供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的无房证明。

2.特殊优待人员子女:

A.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B.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C.证明特殊优待人员身份的由县政府相关机构发出的文件、批文、证件等。其中招商引资应在500万元以上。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A.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B.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C.公安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在射洪县城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法定监护人与射洪县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经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截至2019年6月已在县城连续经营时间达1年及以上);由用人单位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且申请入学当月仍处于持续缴费状态的证明(以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为准)。

(二)提交、审验资料。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将资料交由所在辖区招生学校审验。学校以住房所在地为主要依据验证登记,适龄儿童只能申请一所学校登记就读,不得多校申请。

1.第一批次:学区适龄儿童。

6月29日至30日,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辖区学校现场查验入学条件,学校初审验证登记;

7月1日至5日,学校入户核查,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进行资料复审。

2.第二批次:特殊优待人员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7月6日至7日,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辖区学校申请学位并查验资料,学校初审验证登记;

7月8日至12日,学校入户核查,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进行资料复审。

(三)张榜公示。7月13日,学校公示招生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


报名入学


9月1日,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入学。


招生咨询


太和一小:0825-6193129     

太和二小:0825-6624909

太和四小:0825-6982503     

太和五小:0825-6696826

太和六小:0825-6695380     

太和七小:0825-6612560

城西学校(小学部):0825-669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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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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