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府发〔2019〕2号
2019年2月15日凌晨,射洪县洪达出租车公司夜班驾驶员尹德洪拉载乘客路经涪江六桥时,发现一青年女子跳河。在紧要关头,他不顾个人安危,立即下河救援,但因水温太低体力不支,尹德洪和该跳水女子均不幸遇难。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尹德洪对该女子无特定救助义务,属于保护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
为弘扬社会正气,宣扬典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等相关规定,2月17日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授予尹德洪“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奖励人民币20万元。
全社会要以尹德洪为榜样,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团结、实干、开拓、奉献”的射洪精神,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射洪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