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开全国先河
一项旨在对特殊困境下的未成年人给予人文关怀和人道救助,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学习方面迫切需求的基金“新起点”,今后将惠及太原市未成年受害人和非监禁刑未成年犯、刑满释放未成年犯。以行政机关发文来确立此种爱心制度,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为加强太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善太原市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体系,太原市司法局决定从今日起确立太原市未成年人“新起点”爱心救助金申报制度。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对伤害特别严重,经济特殊困难的救助申请人,经报请救助金发放单位批准后,救助金额可以提高到1000元以上,但最高不超过3000元。
未成年人“新起点”爱心救助金资助使用范围:对需要接受紧急医疗救治的未成年人进行救助,用于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对需要接受心理康复治疗的未成年人进行救助,用于支付基本的心理咨询、辅导费用;对需要回校继续读书的未成年人进行救助,用于支付基本学习费用;对需要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未成年人进行救助,用于支付基本的培训费用;资金提供单位认为可以支付的其他用于未成年人救助的费用。
未成年人“新起点”爱心救助金可由未成年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根据就近、方便的原则,向居住地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其所属街道(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来源:山西日报 记者曹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