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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骗1385万拆迁款 称不了解政策愿退赔赃款

时间:2012/8/7 9:55:14 点击:2013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昨天,通州区台湖镇水南村原村委会主任郭铁柱,因涉嫌诈骗搬迁补助费等1385万余元,在市二中院受审。

庭审时,郭铁柱表示愿意退赔。

被告人因举报被控制

检方指控,2010年9月至12月间,郭铁柱采取篡改土地承包合同、借用他人营业执照、开具虚假经营地证明等手段,虚构在搬迁中所提供企业具有用地和经营合法手续的事实,以个人名义与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通州区分中心、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签订搬迁补偿协议,诈骗搬迁补助费、企业提前搬迁奖励费1259万余元。

另外,检方指控,郭铁柱还采取伪造高压供用电合同等手段,虚构在搬迁中所提供企业变压器合法手续的事实,诈骗搬迁补偿款126万元。

检方认为,应以诈骗罪追究郭铁柱刑事责任。

另据了解,2011年5月,因有人匿名举报,郭铁柱被警方控制。

千万赃款用于理财

昨天法庭上,郭铁柱承认检方指控内容。

郭铁柱供述,事发前,镇政府组织各村村主任学习拆迁政策,但他既没怎么去学习,也不记得政策内容。“好些有关拆迁的事情还没弄明白,就稀里糊涂开始了”。

不知拆迁政策,但郭铁柱却知道通过拆迁多“挣些钱”。

郭铁柱称,他早年租赁了村里10多亩土地,建了3个厂房,同时还有一块苗圃,这些都在拆迁范围内。因为办理营业执照麻烦,他将其中一个厂子以每年30万元承包给了张某,用对方的营业执照。他自己从来不去厂子,也不管经营,连厂子的工人都不认识。拆迁时,他向拆迁公司出具了100多人的工资表。

“有些文件是拆迁公司写好后让我签字的,就是想多弄点拆迁款。”郭铁柱称,跟自己有关的另一家煤场也是,旺季时有工人 67人,淡季时大概就20来人,但“我们这种拆迁企业,肯定按照多数报人数。”

据了解,郭铁柱搞到拆迁款后,都转到外甥女名下做理财。

“如果法院最终认定我获得的补偿款违法,我愿意退赔。”郭铁柱当庭表示。

此案当庭未作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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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详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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