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县石潭镇被洪水完全冲垮的一栋房屋。 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李志宏)
(7月10日,冯和平家人召开追悼会,100余人参加。 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李志宏)
红网湘潭7月12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李志宏)这是一场特殊的追悼会,没有死者的遗体也没有棺木,有的只是一张遗像。
7月10日上午,湘潭县石潭镇窑上居委会有100多位居民参加了这场追悼会。死者冯和平今年59岁,6月24日下午,在洪水中的营救中,他的渔筏子翻了。冯和平被汹涌的洪水冲走,至今没有下落。
在窑上居委会居民的心目中,冯和平是一位“见义勇为”的英雄,其挽联上写着“洪水无情舍己救人鞠躬尽瘁流芳千古,抛妻别母膝下儿孙邻里乡亲悲痛万分”,但当地镇政府却不这么认为。
母亲被困,他从市区赶回来救人
6月24日,连日的暴雨,整个湘江流域洪水暴涨,湘潭县石潭镇地处湘江的重要支流涟水河畔,当时水位已超警戒水位,沿岸出现多处险情。据当地居民尹自力回忆说,当时路面上的洪水已达2米多深,家中进水已达一米多深,近400居民被困洪水中。
冯和平年过八旬的母亲也被困其中,闻讯后,冯和平从湘潭市区赶回了石潭镇。当时,石潭镇政府及窑上居委会组织了7艘渔筏子展开救援,由镇宣传委员王杏元负责指挥。
据冯和平的儿子冯武炎介绍,在王杏元的安排下,冯和平、冯国良、周建龙等人组成救援小组,在没有任何安全保护设施的情况下,驾筏子冲向了汹涌的洪流中。
先救一人,再救自己母亲时失踪
当冯和平等人驾筏子经过原砖瓦社退休会计罗静屏门前时,罗的儿媳张雅利呼救:“先救救我娘吧!”冯和平等人将筏子划进了罗的家中,将83岁的罗静屏扶上了船,送到了安全的地段。
三人返回营救冯和平母亲的时候,途中洪水湍急,经过一番周折后,三人被迫驾空船返回。他们将情况向王杏元反映,王杏元对冯和平说:“被困的是你母亲,你不去救谁去救!”
冯和平、冯武炎、周建友三人另外组成搜救小组,换船后再次冲入了洪水中。不料撞上了一个树桩,筏子上的三人落入水中拼命挣扎,冯武炎、周建友侥幸逃生,而冯和平则被洪水冲走。
困在自己家中的尹自力看到筏子翻了,冯和平等人落入了水中,冯和平沉浮了几下之后沉入了水中。“有人落水了,快救人啊”,尹自力大声呼救,直到10多分钟后,赵国安驾着筏子来到这里。赵国安顺着洪流往下游寻找,直到2里外的石潭大桥也没见到冯和平的身影。
是不是见义勇为?家属与政府起争议
冯和平失踪后,6月26日,石潭镇党委副书记朱广武来到冯和平家中慰问,认为冯和平的失踪是天灾所致的意外事件,政府不存在赔偿责任,但是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和冯家实际情况,可以给与一定的救助。
6月28日,冯和平家属反映其在救母之前已经救出一人,要求申报见义勇为,石潭镇政府安排司法所调查取证。经过调查,石潭镇政府认为,冯和平是在救其母亲过程中落水失踪,不符合见义勇为的申报条件。
7月7日,石潭镇政府组织管区、司法所、村支两委干部及冯和平家属代表,召开了冯和平善后工作会议,由于冯和平家属坚持冯和平属于见义勇为,会议中止未果。
朱广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见义勇为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当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或者遭受危害时,进行制止或者予以救助的;(二)除受害当事人之外的个人向公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为侦破犯罪案件和追捕、抓获罪犯、犯罪嫌疑人起到重要作用的;(三)抢险救灾中,保护国家财产、公共财产、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的。
昨日下午,湘潭县委书记陈忠红表示,冯和平的情况已经上报有关部门,至于是否属于“见义勇为”,湘潭县将派有关部门再行调查了解后才能确定。
【他和他的家人】
81岁的母亲失去了支柱
12日晚,冯和平的儿子冯武炎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和59岁的父亲此前在湘潭市的建筑工地上做钢筋工。
冯和平的母亲贺喜珍今年81岁了,小儿子在外地打工,一直以来都住在冯和平家。对于贺喜珍来说,冯和平就是她的支柱。现在支柱垮了,贺喜珍就坐在椅子上不停地抹眼泪,仿佛一下子又老了好几岁。
冯和平的妻子有风湿性心脏病,躺在床上整天以泪洗面。对于冯武炎来说,肩上的担子更重了,除了80多岁的奶奶和母亲要照顾外,他还有三个孩子,现在他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
【专家看“法”】
湘潭大学法学博士倪洪涛:认定程序不符合相关法规
湘潭大学法学博士倪洪涛认为,不应过于强调冯和平营救母亲的想法,其在洪水中救出他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见义勇为。根据见义勇为认定程序来说,应当由本人或者家属提出申请,由村或者乡镇等基层组织提供证明材料,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经过调查后予以认定。石潭镇政府认定冯和平的行为不属于见义勇为,从认定程序来说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如若冯和平被认定为见义勇为,那么在抚恤、补偿金方面将会相应的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