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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治理“三乱” 乱扔乱吐最多可罚款250元

时间:2010/5/13 10:42:49 点击:1940

22日起,成都中心城区乱丢垃圾、乱吐口痰、乱丢烟头行为将逗硬处罚

近日发生的多起环卫工因清扫路面垃圾被撞身亡的事故不断提醒市民,乱吐乱扔带来的危害。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为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以往一直处于被劝导的乱吐乱扔行为,从本月22日开始都将被处罚,特别是往车外扔垃圾更是“一次叠加处罚250元,或者选择做志愿者服务抵消。”

即日起开始治理“三乱”

宽阔干净的马路上,一辆辆汽车疾驶而过,不时有烟头、纸巾、果壳等从车中飞出……公交车上虽配有垃圾桶,但车内的旮旯角落里塞满了纸屑、果皮,有人旁若无人地将瓜子壳扔向车窗外,或随手扔在车厢地上……上述情景每天都发生在我们身边,而大多人也习以为常。但从本月起,我市将开展联合执法,对乱吐、乱扔行为逗硬。

市城管局副局长段海明表示,成都市将从即日起治理“三乱”,即针对乱扔垃圾、乱吐口痰、乱丢烟头,特别是驾乘人员从车内向外乱抛乱洒等“三乱”行为,开展有重点、全方位、综合性的治理纠正行动。

而从22日开始,将在中心城区开展公安交管与城管队伍联合执法行动。“采取日常动态纠正查处和集中联合执法相结合。”在加大路面巡查的同时,市交管局和市城管局每周不少于3次在主街干道、重要区域对“乱扔垃圾、乱吐口痰、乱丢烟头”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如果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外抛洒物品(乱吐痰、乱扔纸屑、乱扔烟头)的,将被处以罚款或教育执勤。

乱扔乱吐 还要抄告所在单位

“发现一次,叠加处罚的金额是250元,就是说丢一次就要罚款250元!”段海明表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对向车外抛洒物品的机动车驾驶人罚款150~200元,对机动车乘车人罚款50元;而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头)等废弃物”的机动车驾乘人可罚款50元,所以两者加起来驾驶员的罚款为250元。如果不愿意罚钱,也可以选择教育执勤。“就是当志愿者,由违法驾驶员值守发现、制止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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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严薇 来源: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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